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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區事業編制政府專職消防員管理辦法》已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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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咸安區事業編制政府專職消防員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基層消防救援工作機制,加強基層消防救援力量建設,激發和調動政府專職消防員干事創業熱情,鍛造一支對黨忠誠、紀律嚴明、赴湯蹈火、竭誠為民的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湖北省消防條例》《湖北省專職消防隊伍管理辦法》《湖北省地方消防經費管理實施辦法》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發展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制定。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經區委、區政府批準,區委編辦批復,通過區消防救援大隊內部競聘上崗,實行24小時駐勤備戰、執行“兩嚴兩準”建隊標準的事業編制政府專職消防員。
第四條?事業編制政府專職消防員要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忠實踐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訓詞精神。加強思想政治、職業道德和法紀意識學習,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增強職業榮譽感。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相關規定,同時,參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管理標準,執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內務條令》《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隊列條令》《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處分條令》以及各級制定的政府專職消防員管理辦法等制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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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崗位職責
第五條?事業編制政府專職消防員隸屬于咸安區消防救援勤務中心,實行編制備案制管理,定編定崗不定人。崗位分別為咸安區消防救援勤務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單編執勤政府專職消防救援站站長2名、政治指導員2名等6名。主要從事火災撲救、重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為主的應急救援,輔助開展消防監督管理、消防宣傳教育等相關工作。
第六條?區消防救援勤務中心主任在區消防救援大隊黨委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消防救援勤務中心全面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熟悉和掌握隊伍管理、執勤訓練、思想政治教育、消防監督檢查、后勤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規定;
(二)熟悉和掌握轄區單編執勤政府專職消防救援站、社會消防救援力量的車輛、裝備、人員等方面情況;
(三)組織制訂并落實單編執勤政府專職消防救援站年度和階段性管、訓、教等方面工作計劃;
(四)負責政府專職消防員的招錄、培訓、考核;
????(五)協調指導并監督轄區社會消防救援力量建設和基層消防救援工作落實;
(六)領導和組織消防救援勤務中心人員日常學習,不斷提高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七)教育和監督消防救援勤務中心人員嚴格履行職責,完成上級賦予的各項任務;
(八)認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幫助部屬解決實際問題;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第七條?區消防救援勤務中心副主任協助主任工作,在主任臨時離開工作崗位時,代行主任職責。
第八條?單編執勤政府專職消防救援站站長和政治指導員同為全站人員的首長,共同負責全站的工作,其中政治指導員必須是中國共產黨的正式黨員。
第九條?單編執勤政府專職消防救援站站長履行下列職責:
(一)熟悉全站情況,根據上級的指示和要求計劃安排工作,領導部署貫徹執行;
(二)領導全站落實戰備措施,指揮全站完成各項任務;
(三)組織領導全站的訓練工作,按照計劃完成訓練任務,提高全站人員的技戰術水平;
(四)教育和帶領全站人員貫徹執行有關法規制度;
(五)掌握全站的作戰實力,做好裝備器材的管理;
(六)教育和培養所屬人員,提高骨干組織指揮能力;
(七)組織全站的保障工作;
(八)關心愛護部屬,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九)完成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第十條 單編執勤政府專職消防救援站政治指導員履行下列職責:
(一)教育和帶領全站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法規制度、各級制定的政府專職消防員管理辦法等制度規定和決議、命令、指示以及黨組織的決議;
(二)組織學習黨的科學理論,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全站人員,堅定全站人員理想信念;
(三)組織開展思想政治教育,組織全站人員學習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性質宗旨和優良傳統,加強戰斗精神培育;
(四)協同站長組織指揮火災撲救、應急救援和執勤訓練等任務;做好戰斗動員、宣傳鼓動、立功創?;顒?;教育全站人員堅決執行命令,英勇頑強,不怕犧牲,完成執勤戰斗任務;
(五)做好遂行任務政治工作;教育和組織全站人員學習消防救援專業技能,掌握裝備器材,提高技戰術水平和心理防護能力。開展競賽活動,調動全站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六)做好經常性思想工作、管理工作和心理服務工作。建立和培養思想、安全、網絡、心理工作骨干隊伍,熟悉全站人員的經歷、家庭、個性、愛好和特長等方面的情況,及時掌握全站人員現實思想,引導全站人員正確對待分工、入黨、晉職晉級、獎勵懲處、婚戀家庭等問題,做好一人一事工作;
(七)做好黨組織的日常工作。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做好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監督、服務工作以及組織群眾、宣傳群眾、凝聚群眾、服務群眾工作;
(八)密切內部關系,幫助骨干提高管理能力;
(九)抓好風氣建設,落實預防犯罪工作制度和措施,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十)組織全站人員開展文化體育活動,鼓勵全站人員崗位學習成才;
(十一)組織開展爭創先進和學習英雄模范活動;
(十二)完成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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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崗位競聘
第十一條?事業編制政府專職消防員競聘對象為咸寧市咸安區消防救援大隊在職人員(國家隊消防員除外),必須符合消防救援崗位所需的工作經歷、體能技能、業務理論要求等條件,基本條件如下: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年滿18周歲,不超過45周歲;
(四)具有高中(含)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體和心理健康,符合《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
(六)自愿從事消防救援相關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和管理;
(七)業務技能突出,具備勝任職務的組織領導和協調管理能力;
(八)具備在咸安區消防救援大隊工作1年(含)以上的工作經歷;
(九)無違法違紀行為。
第十二條?競聘消防救援勤務中心主任、副主任的,除滿足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需具備下列條件:
(一)熟悉和掌握黨的基本理論、國家法律法規和日常隊伍管理、執勤訓練、思想政治教育、消防監督檢查、后勤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規定;
(二)具備滅火救援基本技能和組織指揮能力;
(三)具備消防監督檢查和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四)體能技能達到國家隊消防員考核基本標準;
????(五)其他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
第十三條?競聘單編執勤政府專職消防救援站站長、政治指導員的,除滿足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需具備下列條件:
(一)熟悉和掌握黨的基本理論、國家法律法規和日常隊伍管理、執勤訓練、思想政治教育、后勤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規定;
(二)具備滅火救援基本技能和組織指揮能力;
????(三)體能技能達到國家隊消防員考核基本標準;
????(四)其他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
第十四條?咸安區事業編制政府專職消防員競聘上崗用編計劃,由區消防救援大隊提出申請,報區委編辦審批。區消防救援大隊根據核準的用編計劃,制定崗位競聘方案,經區人社局審定,并報市人社局核準備案,由區人社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共同組織實施,崗位競聘結果報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備案,崗位選拔工作應當堅持公平公正、德才兼備、競爭擇優的原則。一般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崗位競聘方案;
(二)發布競聘崗位類別、資格條件、聘期等信息;
(三)競聘對象個人申請;
(四)資格審核;
(五)體能考核、業務技能考核;
(六)筆試、面試;
(七)體格檢查、心理測試;
(八)考察;
(九)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十)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各管理崗位,按照“培養一批、成熟一批、競聘一批、任職一批”的原則,進行崗位競聘工作,具體程序、標準以競聘方案為準。
第十五條?事業編制政府專職消防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消防救援大隊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按競聘排名次序依次遞補。聘用合同期為3年(含試用期),聘期滿后,通過聘期考核,來確定是否續聘;因轉崗、離職、退休或解除聘用合同、撤職等導致崗位空缺的,根據崗位需求和相關要求,競聘上崗,并及時報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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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日常管理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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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事業編制政府專職消防員日常工作和管理標準,嚴格按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崗前培訓堅持以專業化教育、實戰化訓練為主線,遵循“按綱施訓、訓戰一致、以人為本、保證質量”的原則,達到全面提升綜合能力素質的目的。同時,應當按照崗位職責需求,接受各級組織的崗位業務培訓。
第十八條?堅持考評與使用、履職能力與綜合業績相結合的原則,實行組織與群眾共評,根據考評標準、程序、方法,以工作實績為主,對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核。
第十九條?考核分為每月量化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由區消防救援大隊依據各級關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政府專職消防員管理辦法,制定考核細則,明確考核項目、實施主體和權限以及考核結果運用。年度考核的結果可以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檔次,聘期考核的結果可以分為合格和不合格等檔次,考核結果作為調整人員崗位、工資和獎懲、續訂聘用合同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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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綜合保障
第二十條?事業編制政府專職消防員參照咸安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標準以及咸寧市消防救援支隊關于政府專職消防員有關規定,經區人社局審批后,享受相關待遇。經費統一由區財政局負責保障。
第二十一條?事業編制政府專職消防員應按國家規定參加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醫療(生育)、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為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補充醫療保險等商業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
第二十二條?事業編制政府專職消防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規定以及各級關于政府專職消防員有關規定等法律法規,享有國家規定的婚假、產假、護理假、帶薪年休假、喪假和病假等假期。國家法定節假日、日常輪休參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相關規定執行,并服從區消防救援大隊的統籌安排。因執勤戰備或公差不能正常休息的或需要召回的,統籌安排補休。
第二十三條?按照《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有關要求,加強職業健康監護,每年組織進行1次體檢,并建立職業健康檔案。執行重大特殊滅火救援任務時,根據需要進行專項體檢。
第二十四條?執行政府專職消防員被裝標準和銜級標識。
第二十五條?參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相應待遇,可享受交通出行、看病就醫、參觀游覽、子女入學、住房保障等優待政策。因工受傷或致殘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因公死亡的,按照相關標準落實工傷及撫恤待遇;符合烈士申報條件的,應按程序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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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獎懲退出
第二十六條?事業編制政府專職消防員的獎懲應堅持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獎優罰劣,警示隊伍。
第二十七條?在工作中表現突出,有重大貢獻的,應當給予獎勵。獎勵標準參照《消防救援隊伍獎勵和表彰辦法(試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違反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上級的決定和命令,應當給予處分的,按照《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和消防救援隊伍條令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因個人身體、能力素質、年齡等原因,無法繼續從事相關管理崗位的,經本人申請,并由區消防救援大隊審批,未達到本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條件的,在區消防救援大隊內部進行工作崗位調整,其工資待遇按照對應崗位進行相應調整,調崗人員退出事業編制,原崗位的事業編制仍屬于原管理單位。符合國家法定退休條件的,應當退休,并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符合病休條件的,應予以辦理病休手續。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區消防救援大隊提前30日書面通知本人,報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審批后,可按相關規定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聘任期內,連續兩個年度考核被評定為不合格檔次的;
(二)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
(四)其他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條令規章規定應當予以解聘和撤職的情形。
第三十一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區人民政府參照《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關于消防員退出安置工作要求等安排工作,安置人員編制仍屬于原單位:
(一)在咸安區消防救援大隊連續工作滿15年(含)以上、不滿退休條件,且有2屆(六年)事業編制政府專職消防員任職經歷的;
(二)工作期間獲得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二等功以上(含)獎勵的;
(三)因工作致殘被評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
第三十二條?事業編制政府專職消防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30日向區消防救援大隊提出書面申請,區消防救援大隊于10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核審批,并報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備案,聘用合同正式解除前,申請人不得擅自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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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附 ?則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省消防救援總隊、市消防救援支隊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如有與上級文件政策沖突的,按上級文件政策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由區人社局商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